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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建筑老板组织七家公司围标政府项目 两人获刑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杨星宇

 

建筑老板黄某某为了拿下一个项目,不仅组织了7家建筑公司围标,还花30余万元打发其他竞标人,将其劝退。今悉,蔡甸区法院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对黄某某判刑10个月,宣告缓刑1年。对另一被告人刘某某判刑1年。


黄某某现年48岁,案发前是武汉一家建筑公司驻消泗乡项目经理。2015年9月初,蔡甸区某乡政府在未进行招标的情况下,让黄某某先行开工建设渔樵村2015年赏花游特色村房屋改造及附属工程。同年12月21日,该乡政府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消泗乡赏花游特色工程进行代理招投标。该工程公司在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投标公告。


黄某某遂告知方某,其已以公司名义承接了消泗乡赏花游特色工程,现在是该乡政府补招投标程序,并让方某联系几家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围标,以确保自己所在公司中标。随后,方某组织了包括黄某某所在公司在内的七家公司参与投标。


另一建筑老板刘某某在浏览武汉建设网站时发现该招投标项目,也借了七家公司的资质参与招投标,均通过了资格初审,成功入围该工程的招投标。


黄某某得知后,为了确保自己能够顺利中标,便拿出30万元现金交给中间人金某,金某自己又拿出5万元,将这35万元现金转交给了刘某某,刘某某收到钱后退标。最终,黄某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中标价为629万余元。


刘某某于2016年11月落网,黄某某则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黄某某在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黄某某系投案自首,遂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原标题:这个建筑老板好狠,组织七家公司围标还掏30万元劝走竞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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